民国时期区划
2017-06-0510:53:22来源:

第二节 民国时期区划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14年6月,福建实行省、道、县3级地方政制,县以下组织则大体沿用清制。民国14年7月国民政府成立后,废道,实行省、县2级政制。
  民国17年9月,实施《县组织法》,规定县及县以下分为县、区、村(里)、闾邻4级(5户为邻、25户为闾,百户以上的市镇为里、百户以上的乡村为村,20村里为区)。民国18年,仍维持4级制;但将村(里)改为乡(镇),20乡(镇)至50乡(镇)为区。民国23年初,公布《县自治法》,定为县、乡(镇)、闾邻3级[10户为邻,10邻为闾,10闾以上为乡(镇)]。
  民国23年5月,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命令福建实行保甲制度,以10户为甲,10甲为保,10保以上为乡(镇)(亦可设区,与乡镇同级)。民国28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分为两级,第一级为县,第二级为乡(镇)。此制延续至民国38年为止。(按:民国37年12月13日,福建省政府公布《福建省各县设置区署办法》、《福建省各县政府区署组织规程》,规定自民国38年1月起,择要设置区署,代表县政府督导乡镇办理各项行政及自治事务。因解放大军南下,势如破竹,民国政府濒临覆灭,漳属各县并未实行。)
  据福建省档案馆汇编的《民国福建省行政区划》,漳属各县行政区划民国24年至民国38年于下:
  

 

一、龙溪县

  
  民国24年10月,全县设5个区。
  民国28年7月,设6个区,区署分别设在文元、古县、石美圩、郭坑、浦南、石码。民国29年6月至民国30年6月,仍设6个区,共辖42个乡(镇)。民国31年7月,6个区减为石码、石美、浦南3个。民国34年,撤销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21个乡(镇):崇安镇、丹霞镇、石码镇、莲塘示范乡、古南乡、天宝乡、乌石乡、郭坑乡、修宾乡、浒茂乡、铁凤乡、关霞乡、桥头乡、角美乡、石美乡、乌礁乡、文山乡、潮洋乡、土亭乡、浦南乡、东美乡。直至民国38年9月龙溪解放之前未变。
  

 

二、漳浦县

  
  民国24年10月至民国30年6月,全县设5个区,区署分别设在旧镇、杜浔、佛昙、官浔、象牙庄,共辖30个乡(镇)。民国31年7月,5个区减为杜浔、佛昙2个。民国34年,撤销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15个乡(镇):绥安镇、旧镇镇、杜浔镇、佛昙镇、官浔镇、浯江乡、六鳌乡、象牙乡、长桥乡、霞美乡、屿头乡、金塘乡、湖西乡、赤湖乡、前坪乡。直至民国38年9月漳浦解放之前未变。
  

 

三、诏安县

  
  民国25年5月至民国30年7月,全县设4个区,区署分别设在南关、西潭、下官陂、四都,共辖22个乡(镇)。民国30年7月,4个区减为官平1个(区署设在官陂)。民国34年,官平区亦告撤销,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13个乡(镇):中山镇、遵化镇、官陂镇、奇湖镇、碧湖示范乡、梅中乡、东湖乡、思政乡、白洋乡、景溪乡、平葛乡、秀篆乡、梅林乡。直至1949年12月诏安解放之前未变。
  

 

四、海澄县

  
  民国25年5月至民国30年6月,全县设4个区,区署分别设在溪头街、浮宫、港尾、海沧,共辖19个乡(镇)。民国31年7月,4个区减为港尾、海沧2个。民国34年,撤销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11个乡(镇):城区镇、白水镇、浮宫镇、港尾镇、峨山乡、富有乡、康乐乡、镇海乡、青浦乡、海沧乡、金霞乡。直至民国38年9月海澄解放之前未变。
  

 

五、南靖县

  
  民国25年至民国30年6月,全县设3个区,共辖20个乡(镇)。民国31年7月,3个区减为1个区。民国34年,撤销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13个乡(镇):山城镇、靖城镇、龙丰示范乡、武山乡、金山乡、书教乡、船南乡、和溪乡、奎洋乡、梅江乡、程塔乡、龙园乡、雁竹乡。直至民国38年9月南靖解放之前未变。
  

 

六、长泰县

  
  民国25年8月至民国28年6月,全县设3个区。民国28年7月,改设2个区,区署分别设在县城、岩溪,共辖7个乡(镇)。民国30年6月,撤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7个乡(镇):武安镇、岩溪示范乡、仁化乡、恭信乡、林墩乡、枫洋乡、坂里乡。直至民国38年9月长泰解放之前未变。
  

 

七、平和县

  
  民国25年8月,全县设3个区。民国28年7月至民国29年6月,设4个区,区署分别设在大芦溪、琯溪、坂仔、壶嗣,共辖21个乡(镇)。民国30年6月,4个区减为琯溪、坂仔、壶嗣3个;民国31年7月,再减为琯溪1个。民国34年,琯溪区撤销,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分为18个乡(镇):九峰镇、琯溪镇、南胜镇、平东示范乡、崎岭乡、维新乡、九象乡、芦溪乡、大溪乡、壶仙乡、平南乡、大坪乡、霞寨乡、晓平乡、文峰乡、五寨乡、双宝乡、高坑乡。民国37年,乡(镇)数仍旧,惟南胜镇改为南胜乡,平南乡改为霞南乡。直到民国38年9月平和解放之前未变。
  

 

八、云霄县

  
  民国25年8月至民国28年7月,全县设3个区,区署分别设在后汤乡、船场、世坂乡(民国29年6月改在后汤乡、菜溪、车墩),共辖15个乡(镇)。民国30年6月,3个区减为白湖、龙河2个。民国34年,撤销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7个乡(镇):云陵镇、岱屿镇、阳山示范乡、滨江乡、西岳乡、吉龙乡、双地乡。直至民国38年9月云霄解放之前未变。
  

 

九、东山县

  
  民国5年5月1日立县,初分为4个区;民国22年,改划为5个区;民国25年8月至民国28年7月,改设3个区,区署分别设在东坑、东埔圩、西浦。民国29年6月,撤销区,改设9个乡(镇)。
  民国35年5月,合并为6个乡(镇):公正镇、中兴镇、统一示范乡、东南乡、西北乡、古雷乡。直至1950年5月上旬东山解放前夕未变。
  

 

十、华安县

  
  民国17年立县。民国20年,分设华丰、仙都、汰内、归德4个区。民国25年8月至民国29年6月,改为3个区,区署分别设在仙都、磜头、沙建,共辖10个乡(镇)。民国30年6月,改设仙都、上坪2个区。民国34年,撤销区,县直辖乡(镇)。
  民国35年5月,全县设8个乡(镇):石宝镇、义昭示范乡、珍山乡、迎富乡、归德乡、坪治乡、复光乡、建玉乡。民国36年,仍设8个乡(镇):石宝镇、义昭乡、良新乡、珍山乡、迎春乡、归德乡、建玉乡、坪治乡。直至1949年11月华安解放之前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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