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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汇产品
2017-06-0709:24:58来源:


  
  漳州水陆交通发达,历代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就曾运销国外。唐代已有外商来漳。宋代,漳州生产的糖、酒、干果、药材都从泉州港出口。明代,泉州港衰落,漳州月港兴起。明代中后期(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初期),月港的国际贸易进入全盛时期,当时每年进出月港的大商船达200余艘。漳州蔗糖、柑橘、荔枝、烟叶成了主要外贸商品。鸦片战争后,厦门列为通商口岸之一,漳州蔗糖、烟丝、茶叶、果品、蜜饯、水仙花等由厦门源源外销。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以前,糖、烟、茶为漳州外销主要产品。民国时期,漳州出口的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水果类有柑橘、荔枝、荔枝干、龙眼干、果蔗、蜜饯等;禽畜类有活猪、活鸡、鲜蛋、蜂蜜等;蔬菜类有蒜头、葱干、菜籽等;水产品类有鱿鱼干、鱼翅、盐黄花鱼、水蚊等;花卉类有水仙花、兰花米等,药材类有银耳、土茯苓、蝉衣等。
  新中国成立后,漳州农副产品的外销创汇,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而扩大。农副产品的增加和罐头工业的兴起,使漳州成为全国食品工业出口基地之一。40年来,农业创汇由少到多。
  1953年,柑橘外销苏联2600吨、香港4000吨,约占当时总产量的一半。
  1958年,全专区出口柑橘1.06万吨、生猪6.3万头、活鸡鸭25万只、柚子306吨、鲜荔枝700吨、鲜李果172吨、大蒜656吨、水仙花头25万粒,出口交货总值2100万元。1967年,增至2300多万元。1978年,全地区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收购金额达5148万元。70年代,漳州以水果、蔬菜加工为主的食品罐头和土畜产品占出口总值的70%以上。
  1979年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2省实行特殊政策之后,漳州地区的创汇农业步上新台阶。1980年起,漳州享有对外成交鲜活商品的出口权,石码、旧镇、下寨、东山、宫口等口岸可以运载鲜活商品直接出口,大大增强创汇优势。这一时期,蘑菇、芦笋等拳头产品逐步发展起来。1983年,全地区外贸收购金额1.21亿元。1984年,省政府和地区行署将水产养殖和水果种植业作为出口创汇的突破口来抓,各地兴起“两水”热。随后,逐步形成柑橘、香蕉、荔枝、龙眼、水产养殖5条生产带,为提供大量出口农产品打下良好基础。
  1985年,国务院确定厦门、漳州、泉州为闽南三角地区经济开放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发出指示,要求农村工作的目标应瞄准国际市场,逐步形成贸工农型的生产结构,发展创汇农业。漳州市(地级)政府把发展创汇农业这项工作作为振兴漳州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抓外向型农业,建立出口创汇基地,大力发展水果、水产、食用菌、芦笋、蔬菜、饮料等名优出口产品。当年全市外贸收购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总额达1.19亿元,占全部外贸收购总额1.55亿元的76.77%;年出口总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产品有蘑菇罐头、芦笋罐头、乌龙茶、淡水珍珠4项,年出口总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产品有猪肉罐头、水果罐头、香菜心罐头、脱水蔬菜、速冻蔬菜、柑橘、蜜饯、活猪、兔毛、玫瑰茄等20多种。
  1986年、1987年,创汇农业继续发展。1987年,全市外贸收购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总值2.21亿元,占出口收购总额2.9亿元的76%,出口产品中罐头、粮油食品类达1.45亿元。天宝香蕉首次空运日本试销成功,全年出口315.6吨。东山县农民仅芦笋、对虾两项创汇1700万美元,人均创汇140美元。龙海县颜厝乡24家乡办工厂加工脱水蔬菜及罐头、蜜饯出口,年创汇额约占全乡农产品的50%。
  1988年,省政府在东山县建立创汇农业试验区,给予10条优惠政策。但这一年,由于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出口量锐减:全市蘑菇、芦笋罐头出口收购量只有9054吨和3722吨,分别为1987年的73.9%和56.7%;整个罐头出口量仅16442吨,比上年下降28.5%。1988年和1989年,全市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出口收购总额仅15962万元和11915万元,分别比1987年下降27.8%和46.1%。
  1990年,创汇农业走出低谷,出口收购额大幅度回升。全市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出口收购额为19249万元,比1989年增长61.55%,占整个出口产品收购总额的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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