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人口
2017-06-1208:28:35来源:

诏安地处闽粤界区。晋义熙九年(413年)起,诏安属义安郡绥安县地,至隋开皇十二年(592年),绥安县并入龙溪县,诏地遂属龙溪县。唐垂拱二年(686年),析龙溪县南境故绥安地置漳州并立漳浦、怀恩2县,诏地遂属漳州怀恩县辖;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怀恩县撤销,地入漳浦县,诏地遂属漳州漳浦县。明嘉靖九年(1530年),从漳浦县析出二都、三都、四都、五都建诏安县,治所设在南诏(镇),隶属漳州府。诏安县在民国时期先后属福建西路、汀漳道,又直属省,又先后属省第六、第五行政督察区。1949年12月诏安解放后,先后属省第六行政督察区、龙溪区、龙溪专区、龙溪地区;1985年5月起,属地级漳州市。县城南诏镇处东溪下游,1949年面积仅约3平方公里,今镇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1996年,全县共辖9镇5乡,有217个村、11个居委会;总人口548690人,其中汉族538624人、畲族9965人、其他少数民族101人,汉族占总人口的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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