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漳州市委史志研究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等内容。市委史志研究室主任朱建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各方面内容作出全面规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史志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及省委党史方志办开春动员部署会上关于《条例》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自身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坚持党对党史方志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建室,树立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史方志事业正确发展方向。二是全面宣传发动,做好《条例》学习宣传的排头兵。全市史志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漳州史志》、“漳州党史方志”公众号和闽南(漳州)革命历史展览等平台,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出大学习大宣传大实践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夯实主责主业,以实际成效展示史志担当。持续推进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把“编、研、宣、用”等有机融合,深化史志研究和资料征编,完成好《漳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史料汇编(第一辑)》编纂,加快推出“漳州战役”等课题研究成果,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有益教材。
漳州市史志系统迅速开展学习贯彻:
芗城区委史志室集体学习《条例》
龙文区委史志室集体学习《条例》
龙海区委史志室集体学习《条例》
长泰区委史志室集体学习《条例》
平和县委史志室集体学习《条例》
诏安县委史志室集体学习《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