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党史里的正确政绩观故事㉓丨邓子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2026-06-1209:40:34来源:中共漳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随着时间的推移,种种困难接踵而至。有鉴于此,党中央于1961年1月召开八届九中全会。会议正式通过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决定在农村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又称“十二条”),进行整风整社。在会上,毛泽东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此后,党中央的高层领导,纷纷深入基层,到农村去,到农民中去倾听意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1961年4月3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率中央农村工作部的一个工作组到达漳州,在九湖公社林下大队进行为期10天的深入调查。

邓子恢对漳州并不陌生。早在1931年,他就在这里组织农会,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减息斗争,成为农民的知己,结下深厚的情谊。时隔30年,他对漳州这片故土,对故土上的广大农民兄弟依然是情深一片。

然而,故土上农民群众的日子并不好过。这是邓子恢在九湖公社亲眼所见的事实。

九湖公社是时称龙溪专区的一个水稻产量高,盛产柑桔、荔枝、水仙花的公社。这里本应是个富庶之地,却因“大跃进”的折腾,产量年年下降,农民收入逐年减少,各种矛盾日益突出。

在生产上首先遭到破坏而严重减产的是柑桔,九湖公社历年出售给国家商业部门的柑桔数量是:1957年,9.7万担;1958年,7.6万担;1959年,3.2万担;1960年,1.6万担。

林下大队历年的出售量:1957年,1.8万担;1958年,1.1万担;1959年,5500担;1960年,4900担。

秀潭生产队,柑桔生产好,但“大跃进”的3年来,产量也一直没有恢复到原来水平。该生产队历年出售量是:1956年,1630担;1957年,1983担;1958年,1000担;1959年,1000担;1960年,1000担。

大埔生产队,柑桔产量下降更加严重,该生产队1957年出售给国家的柑桔是1600多担,1960年只剩300担。干部、群众反映:还不如过去一户卖的多。

给社员留下自食的柑桔,也是逐年减少的。1957年每人40斤,1958年15斤,1959年8斤,1960年只有4斤。在社员自留果的分配上,历年也是平均主义的,不管各生产队桔树数量与产量多少,一律按人口分配。

果树生产历来是当地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总收入当中,水果与粮食各占40%左右。1958年以来,果树产量如此下降,农民手中缺少了现金,日子便日益困难起来。

邓子恢一行还对粮食、畜牧业及社员消费水平作进一步调查,情况令人堪忧。

粮食产量,几年来一直没有恢复到1956年、1957年的水平。林下大队历年的稻谷产量是:1956年,260.8万斤;1957年,273.9万斤;1958年,212.2万斤;1959年,214万斤;1960年,210万斤。

林下大队的畜牧业生产,过去一直是较高产的,“大跃进”以后也一路下滑,跌到低谷。例如:耕牛:1957年,550头;1958年,420头;1959年,450头;1960年,281头;1961年,241头。猪:1957年,1100头;1958年,1700头;1959年,950头;1960年,580头;1961年4月,350头。

此外,九湖公社的秀潭生产队31户,1957年养猪70头,至调查时只剩6头。大埔生产队41户,1957年养猪146头,调查时只剩10头。

由于各项生产指标下降,社员的消费水平也是逐年降低,每个劳动日由1956年的2.65元,到1960年降为0.5元左右,每人平均收入由136元降为60元,口粮指标由540斤降为300斤左右。

妨碍生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邓子恢等一行通过与干部、社员广泛座谈、交心,听到许多真实情况,了解到一个重要原因是果树占有和分配上“大拉平”问题。

大埔生产队的队长说:“30多亩好柑桔调走了,30多亩好荔枝调走了,社员天天埋怨干部,干部也没有办法领导。”

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现象,不仅表现在果树的调动上,同时也表现在分配上。以1960年的分配来看,各生产队上交大队的纯收益(即大队扣掉了各生产队的生产费、管理费、农业税、水果特产税和公基金、公积金以后)和分配回生产队的工资、奖励和粮食等,各队之间,有很大差别。例如:

秀潭生产队上交大队的纯收益,每个劳动力平均269元,每人平均109元。分配回到生产队的每个劳力平均169元,每人平均只有61元。全生产队的劳力共有59人,人口则有146人。

大洋生产队上交大队的纯收益,每个劳力平均149元,每人平均49元,而分配回来的每个劳力174元,每人58元。全队共有劳力138人,人口则有414人。

类似秀潭的生产队还有莲花、墟底、下厝3个生产队,类似大洋的有高塘、庵山生产队。

上述这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极大地影响了各生产队的积极性。秀潭生产队的生产一向较好,但收入逐年减少,干部、社员最为不满。大队干部说他们好闹,“一有风声就想闹独立。”并说:“大埔、九湖等几个生产队,以前都是富村,现在变穷了,大洋、高塘、庵山几个穷村,虽然沾了别人的光,也没有富起来。”

各生产队种果树的积极性由此受到严重挫折。九湖公社主要是生产芦柑,芦柑是蜜柑中最好的品种,栽培的技术要求较高,树质比较娇弱,一般的树龄只有二三十年,并且需要的水、肥料和加工次数都较一般果树多。9年来由于管理不善,缺乏肥料,柑桔树死亡严重。如林下大队,1956年全队社员入社柑桔面积为758亩,现在已降为504亩,有几个生产队的柑桔树已经大部分死亡了,老树不断死亡,新树栽种极少。干部、群众对邓子恢说:“在以前,人们借债买柑桔苗,千方百计地种柑桔,大洋生产队解放时只有2亩柑桔,到高级化以前发展到70亩。庵山解放前1亩也没有,也发展到30多亩,‘大跃进’、搞平均分配后,他们不光不种新树,老树都快死光了。”

因为这些原因,几年来大队闹独立核算相当厉害,也变动得很频繁。例如:

林内大队,1956年合并为一个高级社,1957年各生产队分成11个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1958年公社化又合并起来,1959年春又闹,又分成11个,1960年春又合并。

院后大队、九湖大队和前山大队,6年以来,也都是一年合并,一年分开,合分各3次。

新塘大队,柑桔最多的下尾生产队,1957年分出去,1958年又并进来,结果柑桔大部死亡,队里仍在闹独立。

水仙花产地蔡坂生产队,200多户,1957年以来就闹独立核算,没有被批准,水仙花的生产一直下降。

林前大队,高级社合并,1959年分为5个独立核算单位,1960年合并,几年来,一直闹独立核算。已批准木棉生产队一个单位独立核算,其他队也闹着要独立核算。公社书记说:“看起来要分成4个才能过关。”

全社只有蔡坑大队比较稳定,全队902户,4个自然村,果树和其他收入平衡,领导比较强,群众觉悟高,几年来果树面积还有扩大,水果生产维持原有水平。

邓子恢等一行继续调查,并进行分析比较后,于4月15日向中央报告上述情况,并提出如何解决问题的几点办法:

一个是把包产搞好。包产指标多留一点余地,使生产队有产可超;包的时间长一点,4年、6年以至8年不变。这样办可以保持社、队规模不变,波动较小,社、队干部都比较易于接受。但大队干部说,这种办法也有很大的矛盾,就是那些队原来柑桔树多,一部分调给外村,或者原有果树已死了很多,实行这样的办法,自己也得不到多大利益;另外,粮食作物多的生产队也要反对,他们觉得柑桔多的超产多,自己吃亏。林下大队管柑桔的大队长说:“几年来弄包产,弄得头都昏了,也弄不好,柑桔产量很不稳定,很难包,包高了生产队赔不起,包低了他们得利益又太大!”

对于新栽的果树,采取包工、包成本和包树苗长得好。但各生产队谁也不愿包,因为得不到什么好处,不肯加工加肥,小苗没有保证。如果把新栽的果树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就偏心新树,不爱老树,过几年老树都死了,大队就没有柑桔了。到五六年以后,收归大队再包产,大队又失掉了信用。

另一个办法是大队只包粮食,荔枝、柑桔下放给生产队。这种办法,大队干部觉得矛盾最大,他们说再过一二年粮食缓和下来,生产队于部就要偏重柑桔,不关心粮食了,因为粮食要交大队,柑桔是他们自己的。

还有一个办法是成片的柑桔由大队组成事业队经营,零散的归生产队经营。但事业队占用一批劳力,生产单调,忙闲不能调剂,又和生产队争水、争肥料。全社只有蔡坑大队的事业队搞得好,别的队还没有取得成功经验。

最后一个办法是各生产队变成基本核算独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大队和生产队的干部觉得这种办法对发展柑桔有利,有的同志说:“水稻、柑桔、荔枝、老树、新苗都是他们自己的了,他们就不分亲生子和别人的儿子了,肯定各样生产都会发展得快。”

但是,对这种办法,大队干部顾虑比较多。首先是“各生产队的收入就要悬殊,穷富不能调剂”。另外,也有一些实际困难,如:调动了的果树是否都要归还原队,调走死了的怎么办?在目前粮食困难的情况下,这样做生产队是否愿意往柑桔地上加工、加肥料?有人说:“现在肥料缺,柑桔下放到生产队,死的可能更快”。另外,这样办,是不是“倒退”,是不是“右倾”等等。

生产队和社员们的情绪,显然不同。秀潭生产队的干部和社员说:“如果我们自己经营,保证5年就能大发展,一年生产20万斤柑桔!”大队党支部书记说:“别看大洋是穷队,如果分开,不用几年的功夫他们也能赶上来”。

对此,邓子恢认为,类似九湖、林前、林内、院后与梅溪、新塘的一些生产队所提出独立核算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在这种特种技术作物产区,由于各村的占有和收入本来悬殊较大,栽培柑桔等果树和特种作物的技术要求比较高,各村技术水平高低不一,耕作十分细致,各业生产的配合十分紧密等特殊原因,除了像蔡坑那样几村收入比较平衡而搞得较好的并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大队以外,一般地说,社、队规模应该比产粮区要小一些;小巧灵便,使社、队规模、体制与这种特种作物的生产相适应,并真正地照顾到原来各村的占有和收入状况。如果大体上以两面的生产队,即原来的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成为基本核算单位;以现在的大队,即原来的小乡为单位,建立成为公社;以现在的公社建立成为区委;那么,上下都不必作较大的变动,既有利于发展这些特种技术作物的生产,又有利于劳动人民之间的团结,可以更好地调动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也更加便于党的领导。无疑,在这种特种技术作物的地区,对生产力将是一个大解放。

同时,不管是采用哪种办法,由各生产队调出的果树,都应该归还原队。调出以后死了的,要归还原来园地。体制合理调整以后,最好要确定一个较长的时间,如20年、30年内不加变动。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队心平气和而又放心大胆地去扩大果树和其他技术作物的生产。调动的粮田,除了各队为便于耕作自愿调整的插花地以外,也应该归还原队。

国家商业部门收购柑桔的办法,也应当作适当的改善。最好的办法是采用定购合同制,把每年收购的数量一次定死,定购的数量要适当降低,真正留有余地。各生产大队按定购合同交售柑桔,商业部门按合同供应化学肥料和其他的生产资料。生产大队完成定购合同以后,剩下来的柑桔,可以自由支配。如果柑桔丰收生产大队愿意多卖柑桔给国家商业部门的时候,可以另订合同,多售部分应适当提高价格,并增加化学肥料,或者给予一部分粮食,作为奖励。

另外,不管采用哪种办法,都需要首先由干部和群众作充分酝酿和讨论,防止由上面或少数人草率地决定了,而后因为考虑不周或发生其他问题,又作变动,力争酝酿讨论成熟一些,问题处理更加合理一些,才能更好地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最后,除了体制问题或所有制问题以外,经营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生产队和作业组的主动性,克服瞎指挥生产的偏向,使生产队和作业组能够主动地安排耕作作物和果树、技术作物的耕作时间,在用水、用肥和投工等方面实行统筹兼顾。

这些生产队,每年为国家提供大量的商品粮食,又提供大量的名贵果品等换取外汇的物资,有关部门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肥料的困难,在商品肥料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以便加速各项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这样,对国家、集体和群众都是有利的。

5月28日,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

此后,邓子恢又为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历尽千辛万苦,率领工作组到其他省、市、县进行调查,向中央写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多次向毛泽东阐述自己对这方面问题的看法,得到毛泽东首肯。1962年1月,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经过讨论后,中央于1962年2月13日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宣布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作为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至少30年不变。《指示》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意愿,也是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对“左”倾错误的一个重要纠正。《指示》下达后,绝大多数地方很快改变了基本核算单位,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者:巩玉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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