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编纂指南⑤丨记好事物要重点走好“三步”
2026-08-1610:11:59来源:中共漳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志稿每一“目”均按照发生、发展、终结的逻辑,篇幅大致按照1:7:2的比例进行分配。第一步,记发生。漳州的三轮志书“目”的正文部分主要从2008年开始记起。2008年之后发生的,从发生之年记起,如高铁、低空经济等新生事物。第二步,记发展。这是变化时段。现状不能逐年记成“流水账”,需要紧扣事物发展的关键阶段进行记载,避免资料堆砌。详见第35条。第三步,记终结。这是结果时段。市志中,除了提前自然终结的事物(如劳教制度在2013年12月废除,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11月全面完成),其他内容均须记到2025年年底。

比如《××县志(1986-2005)》记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发生为“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9月,县内率先在××、××两镇(不含农村)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发展为“1988年1月,县政府颁发《××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是年,××、××等×个乡镇和××镇农村开始实施”“1989年起,全县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1991年,继续把好小学入学高峰、初中流生、小学升初中衔接3关,在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上下功夫,建立和健全学校流生汇报制度”等,记载不同阶段的真实情况。终结为“2005年全县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小学升初中比例均为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99%,在校生巩固率99.96%,17 周岁人口初中毕(结)业率 99.87%。”这一记载全面系统反映了该县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做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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