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初稿是承编单位的重要职责,也是志书编纂过程中任务最重、质量要求最高的环节,要求编写者充分占有、掌握、熟悉和理解资料,围绕条目对资料进行主次筛选、真假甄别、逻辑安排、详细处理等整理,并按照志体要求进行谋篇布局、遣词造句、记述成文。在撰写过程中,需把握好五个方面原则:
一是方向正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历史问题的表述、评价和结论,保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严明的纪律规矩,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前面,遵循宣传纪律和新闻出版规定,并贯穿撰写志稿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客观真实,坚守底线红线,记载重大事件要以定论或党报公开报道的内容为准。
二是分类记述。面对庞杂的资料,要围绕主题进行筛选,分清背景资料、主体资料、典型资料、结果资料,合并处理内容相同而表述不同的资料,从略处理与主题关联度不大的资料,舍弃与主题无关的资料。
三是顺时记事。熟悉掌握“三步”的基本方法,也就是写好事物的发生(上限)、发展(转折)、终结(下限)的情况,以起点、关键点和转折点、终点来体现一个条目的资料和事物的全貌。记事不能倒叙、插叙,时间不能交叉混乱。详见第38条。
四是符合体例。直接记述“是什么”“怎么样”,并在“是什么”“怎么样”中蕴含“为什么”,做到述而不论。在小序、概述等方面可作适当议论,但切忌空泛,做到论随事出,或彰明原因,或点明得失,或分析利弊,或总结经验教训,但要做到点到为止、画龙点睛。
五是记述完整。叙述事实应记好事物发展脉络,关键措施、关键节点、重大变化不能缺失,要能够体现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