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通常存在两种情形,主要的做法是“事随机构走”。一是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原先由A部门承担的职能在2025年底前已转至B部门,该项内容就由B部门负责。如果相关材料不全的,由B部门牵头,A部门协助提供职能转隶之前的相关资料。二是有的工作跨多个部门,该项内容应该根据职责由各个部门分头起草,最终由市志编纂组进行把关修改。市志篇目中列入多个承编单位的,主要就是这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