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编单位的审稿,是修订篇目的关键,是史料真实性的源头,也是志稿进入分纂、总纂的基础,需要邀请老领导、专家等多方把脉问诊。在此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一是审核篇目。删除不切实际的纪事单元,增加未列入篇目而该记述的项目;审查各级标题,使其概念与工作性质一致、与正文贴切;审核篇目的领属关系和纪事单元的前后顺序,使之符合逻辑。如有调整,按照第12条流程办理。二是审核内容。审核志稿所记事物是否全面真实;使用的数据是否一致,在同一口径下是否可比;记述方法是否符合志体。特别是涉政类表述更要字斟句酌、言必有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三是审核图表。审核统计表或统计图是否设计科学、精确、美观;应配置的照片是否全部到位,画面清晰,足以纪实;绘制的插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测绘标准,是否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