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合格的初稿才能为下一步稿件的修改、审核以及志书出版打下良好的基础。承编单位向市志编辑部提供的志书初稿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一是文体规范,符合市志编纂规范要求与全书篇目框架规范要求。二是内容齐备,所记述事情发生、发展、终结的阶段齐全,时间、人物、事件等要素齐全。三是结构严谨,做到逻辑严密,不能出现前后矛盾、结构混乱的现象。四是图文并茂,志书初稿应根据需要编列图表,以有效扩充志书记述的广度和深度,所编列的图表应与文字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格式应符合规范。五是标注规范,初稿中引用的重要数据与引文,应按照规定做好标注与说明,专有名词与缩略语注释规范。六是语言通顺,文字语言规范是基本要求,不能出现语病。七是审查完备。初稿须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经本单位保密审核并出具书面保密审查意见,确保内容无涉密信息、史实准确合规,方可上报。